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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面国家标准》的修订引各方关注

七家方便面企业上书我会,对《方便面国家标准》提出修改建议

    2008年12月15日网络媒体报道《方便面国家标准》即将出台后,我学会面制品分会相继收到了今麦郎、农心、日清、康师傅等七家企业来函,反映企业对于《方便面国家标准》的相关建议。分会对相关企业的意见进行了归纳整理。对于新标准中争议比较集中的主要是蛋白质、脂肪和水分含量等指标要求。
    方便面企业关于对《方便面国家标准》的相关建议摘登。
一、 建议取消“方便面产品的蛋白质含量应大于等于8%
    在方便面的行业标准LS/T3211-1995中并没有对蛋白质的要求,此次国际标准中则首次引入了蛋白质指标。《编制说明》中指出,“此次标准修订中拟规定方便面产品的蛋白质含量大于等于8%,希望企业通过合适配方控制及添加剂的添加是可以达到的,以实现标准对产业提升的作用”,然而这与众多企业的反映却是背道而驰。
    今麦郎在来函中指出,很多高端方便面大多采用面粉粉心粉,再加上一定比例的淀粉制成,本身粉心粉的蛋白质含量肯定较低,所以一些桶面等高档系列方便面的蛋白质含量肯定低于8%。在方便面国家标准的《标制说明》中提到市场调查发现,有31%的方便面的蛋白质含量在6-7.9%。
    作为方便面的发明企业日清食品指出,面条需要的是中筋粉和低筋粉,这与面包需要高筋粉是一样的,不应为了蛋白质的指标而限制了企业开发出不同口感的方便面。
    广东锦丰也在来函中表示,本身不同种类方便面根据口感和产品要求就采用不同蛋白质含量的面粉,通常还会添加淀粉,低筋粉做的面以及极具口感的高档方便面蛋白质含量将会很有可能达不到8%的要求。所以蛋白质含量的规定没有必要,而且很有可能限制方便面行业向更高档次的发展。
    农心食品表示方便面产品越高档,其蛋白质含量越低,对方便面的蛋白质含量进行要求是没有必要的,将会影响到消费者享用到品质更好的产品。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8%的指标与方便面行业的实际情况是极不相符的,是不符合方便面行业发展需要的。此外,过分强调蛋白质含量,我们认为会增加行业三聚氰胺的风险。同时方便面的世界标准CODEX和日本的方便面标准都没有对方便面的蛋白质指标进行规定。
二、对“油炸型泡面和干吃面的脂肪上线分别为22%25%”提出质疑
    方便面的行业标准LS/T3211-1995仅对油炸方便面的脂肪含量进行了要求,脂肪含量必须小于等于24%。此次国家标准则要求油炸型泡面和干吃面的脂肪上线分别为22%和25%。
    广东锦丰实业公司在给分会的来函中建议取消脂肪上线,含量方面建议限定其酸价和过氧化值就好。本身脂肪含量高的话就会导致产品成本的上升,相信企业会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不同的脂肪含量。
    日清食品表示降低油耗是每个企业最想做的事,因为可以大幅度降低成本,而方便面产品的脂肪含量本事是一个较大范围的分布,不是一个单一的数值,无法在管理中实现。如何规定将会引起企业运作起来的困难。
    今麦郎表示油炸方便面的脂肪含量直接影响到方便面的口感和品质,而企业应可以根据不同产品的口味自行控制,何况脂肪含量也与产品的成本密切相关。
    农心食品在来函中指出脂肪含量与面身的粗细密切相关,而在多样性的面饼开发中,脂肪含量差别很大。同时方便面的酱包中也会含有一定的脂肪,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会添加进来,忽视酱包,只限定面饼的脂肪含量是片面的。
    同样地,CODEX和日本方便面标准均未对方便面的脂肪含量作出要求。考虑到方便面产品的多样性,我们认为如果需要设置方便面的脂肪指标的话,宜宽不宜严。
三、“非油炸方便面水分≤10.0%”的要求在技术上无法实现
    方便面的行业标准LS/T3211-1995对方便面的水分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油炸面8%,非油炸面12%。此次国家标准则要求非油炸面的水分不能超过10%。
    今麦郎来函建议将非油炸方便面的水分要求提高到14%。目前方便面厂商都响应环保号召,采用纸材包装容器,纸材在透湿方面存在技术困难。而本身面粉的水分含量就在14%左右,即使产品在出厂时都能满足10%的水分要求,但是随着货架期的延长,产品的水分必将大于10%。
    日清食品在来函中指出这个指标会对非油炸面的发展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非油炸面10%的水分含量是一个非常严格的标准。
    农心食品表示CODEX的方便面标准中对于水分的要求是油炸面10%以下,非油炸面14%以下。韩国之前的标准也是如此,但是现在已经删除了这项要求,日本的标准中对于油炸面要求10%以下,非油炸面14.5%以下。而在《编制说明》中我们并没有发现对非油炸面的水分含量调整到10%的说明。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面制品分会认为,方便面作为一个有近500亿万包产量,320亿元产值,与“三农”息息相关的重要产业,其标准的修订,在尊重国情的基础上应力求与于2007年刚刚修订的“方便面国际标准”有效对接,以有利于我国产品的出口。因此,在此前企业提出诸多争论意见,而最终准稿尚未交予各方充分讨论与认定前,而有争论的现状下,标准发发布宜缓不宜急。以免造成企业意见的集中反弹而加大执行难度、甚至被媒体炒作,对标准制订工作形成不利影响。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面制品分会在多年的工作中深刻地体会到,标准的制订的一项科技含量较高、严谨、规范的工作,应力求达到政府、企业、消费者三方利益的平衡。企业作为标准执行的主体,其意见和建议应该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得以充分的关注和考虑。同时,只有企业、行业共同参与完成的标准,才能真正实现促进行业发展,保证消费者利益的目的,才能维护国家标准的尊严。目前,相关修标工作正在进行中。
(面制品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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