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赣农产字[2013]1号)的规定,在各设区市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和媒体公示,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领导小组认定锦丰(抚州)食品有限公司为“江西省2013年度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
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主体,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对于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就业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锦丰(抚州)食品有限公司一定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和利益连接机制,增强带懂农民增收致富能力,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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